民法案例分析,2006年2月20日,孙某得知其父被曹某殴打后,怀恨在心,便预谋狠打曹某一顿报复.次日上午,孙某纠集孟某乘车找到张某,说明来意后,让张某帮助引路,张某将二人领导曹某耕种的田地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22:36:03
民法案例分析,2006年2月20日,孙某得知其父被曹某殴打后,怀恨在心,便预谋狠打曹某一顿报复.次日上午,孙某纠集孟某乘车找到张某,说明来意后,让张某帮助引路,张某将二人领导曹某耕种的田地

民法案例分析,2006年2月20日,孙某得知其父被曹某殴打后,怀恨在心,便预谋狠打曹某一顿报复.次日上午,孙某纠集孟某乘车找到张某,说明来意后,让张某帮助引路,张某将二人领导曹某耕种的田地
民法案例分析,
2006年2月20日,孙某得知其父被曹某殴打后,怀恨在心,便预谋狠打曹某一顿报复.次日上午,孙某纠集孟某乘车找到张某,说明来意后,让张某帮助引路,张某将二人领导曹某耕种的田地附近,并对他们说:“前面犁地的人就是曹某,可别把人打的太狠了.”便迅速离去.孙某二人对曹某拳打脚踢,曹某骂不绝口,孙某气极,用事先藏在身上的匕首连捅曹某心脏三刀,曹某当场死亡.
1、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何罪?
2、孟某构成何罪?
3、孙某构成何罪?

民法案例分析,2006年2月20日,孙某得知其父被曹某殴打后,怀恨在心,便预谋狠打曹某一顿报复.次日上午,孙某纠集孟某乘车找到张某,说明来意后,让张某帮助引路,张某将二人领导曹某耕种的田地
1、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他与孙某、孟某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够成共犯.属于从犯.
2、孟某构成故意伤害,理由与张某相同.属于从犯.
3、孙某构成故意杀人.因其在故意伤害的共同意识内与张某孟某构成共犯,其杀人行为是以其他两人没有共谋的.孙某是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