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需要关于阅读的法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5:24:50
我们是否需要关于阅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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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需要关于阅读的法律

我们是否需要关于阅读的法律
消息既出,舆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应该有这样一个法规,保证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保证实体书店和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等.也有人认为,阅读是个体的行为,没有必要立法.有网友调侃说:“今后不读书或读书少就是违法行为了”,甚至连《人民日报》也发表了《阅读能靠立法推动吗》这样的文章. 究竟我们是否需要一个关于阅读的法律?究竟阅读立法能否真正推进全民阅读?答案确凿无疑.任何对此的怀疑,都缘自对阅读的无知. 我一直强调,阅读的确是个体的行为,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是纯粹的孤岛,阅读的一面是个体行为,另一面又和民族、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因为,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 从根本上来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不是取决于它的物质力量,而是取决于它的精神力量;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力量,不是取决于这个民族的人口数量,而更多地取决于它的阅读能力.国际阅读学会在总结阅读对于人类的最大益处时,曾经在一份报告中指出,阅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为阅读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凝聚国家民心、振奋民族精神,可以提高公民素质、淳化社会风气、建构核心价值.正因为阅读如此重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用立法的形式推进全民阅读. 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立法,而是立法的内容究竟应该包括哪些方面.个人认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首先应该规范政府的行为. 如应该规范公共图书馆建设.制定各级各类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对图书馆的建筑面积、环境设施、图书数量及配置标准、服务质量等作出相应的规定.尽快出台《图书馆法》. 再如,应该明确政府支持实体书店的责任.书店是城市的文化绿地,也是城市的精神客厅.现在由于网络图书销售的低折扣,实体书店经营困难,一批优秀的书店面临生存困境,急需政府通过减免税收、房租补贴、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另外,应该鼓励优秀图书的推介工作,让国民尽快了解优秀图书的出版信息,激发读者阅读的愿望与热情.要推进独立书评人制度,为全社会推荐优秀书目.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不应该也不可能规定人们的阅读行为,不可能规定人们看什么书,读多少书.一些推荐书目,其实是为读者提供了一张“阅读地图”.有没有“地图”,有什么样的“地图”,意义不一样.对于许多普通的父母和老师来说,在每年出版的40万种图书中选择他们需要的图书,非常困难,根据推荐书目先进行按图索骥的阅读,提高了阅读能力、培养了阅读品位,就为接下去不落窠臼的个性阅读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样,《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对于那些本身已经具有良好阅读习惯与兴趣的人,也许没有太大的作用,但对于规范各级政府推广阅读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而对于那些没有阅读习惯和兴趣的人来说,这个法律的出台,显然也能够为他们创造更好的阅读氛围和环境. 我们的现实距离全民阅读的梦想还很遥远.阅读立法,是推动全民阅读行动中的一个里程碑,在这条路上我们还需继续努力,不懈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