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逼到绝境怎么办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7:32:15
把人逼到绝境怎么办

把人逼到绝境怎么办
把人逼到绝境怎么办

把人逼到绝境怎么办
为什么会想到这样一个题目?我不知道.事实上,人的很多事情都是在自己说不清缘由的情况下想起来的,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一样.
在一定意义上,“活着,还是死去”与“杀,还是不杀”的问题也是这样提出来的问题.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这是哈姆莱特面临一生最困难抉择的时候,曾经向自己提出的问题.现在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从而过渡到本篇文章题目所关注的两个问题上去.
我认为,“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是“向里”的,哈姆莱特实际上在为自己的灵魂寻找一个可以安歇的地方,而这个问题又取决于活着还是死去.哈姆莱特在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与涉身其中的世界还没有完全处在尖锐对立状态,他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还是内心的问题.只有当他确认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死去是唯一选择以后,才把和世界的关系问题突兀出来,从而提出了一个“向外”的问题:为不为父亲报仇?杀还是不杀弑父淫母的叔父克劳迪斯?
他很自然地提出了“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一个人面临的问题如果到了“向外”的阶段,距离结果或者说最终的抉择也就不远了.
结果,哈姆莱特采取了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终于解决了“杀,还是不杀”的问题,最终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克劳迪斯,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 “牢狱”般的宫廷之中.
有了这样一番辨析,读者或许会对本文的立意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人在很多情况下面临的问题都是“向里”的,并且在这个范围以内自己得到解决;只有在极端的情形之下,“向里”的问题才会发展成为“向外”的问题,而“向外”的问题又往往是自己独自无法解决的问题.
所谓“杀,还是不杀”,就是一个“向外”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的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我们大致可以概括为是“一个人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关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大问题.
2
二零零五年中国曾经发生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我们把它称之为“王斌余事件”.
事件是这样的:一个叫王斌余的农民工到一个叫陈继伟的人承包的工地上打工.这一年五月十一日,王斌余提出辞工,并为付清二零零五年的工资到所在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投诉.经调解,与陈继伟的委托人吴新国达成五日内结清工资的协议.调解主持人要求吴新国先给王斌余支付部分生活费,这个叫吴新国的人就给王斌余给付了五十元生活费,王斌余嫌少,未要.这样,吴新国就提出王斌余不能继续在工地吃住了.
当日晚,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见房门被锁,便又到吴新国住处索要生活费,与闻讯赶来劝阻的苏志刚发生争吵,随后赶到的苏文才责问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王斌余忿怒至极,掏出携带的折叠刀,先后将苏志刚、苏文才捅倒在地.王斌余不顾其弟王斌银劝阻,又将在场的吴华、苏香兰捅倒在地.吴新国妻子汤晓琴搀扶被刺倒在地的苏志刚,也被王斌余捅成重伤.王斌余持刀追杀吴新国未果,返回现场后又对已被刺倒在地的苏志刚等人接连补刺,致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当场死亡.汤晓琴被送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斌余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持刀连续捅刺无辜,杀死四人,重伤一人,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驳回了王斌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王斌余是在索要工资无结果的情况下,被逼无奈,激愤杀人,应当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斌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斌余提出上诉.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斌余故意杀人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于宣判后当日被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事件,关于这个事件的是非曲折,法学家、政治学者、有良心的媒体记者以及无数网民都曾经进行过讨论,我不重复这些讨论的观点,我还是扣住本篇文章的题目,揣测一下事件主角王斌余在整个事件当中如何面对“活着,还是死去”与“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我揣测,王斌余向自己提出“杀,还是不杀”的问题,是在“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见房门被锁,便到吴新国住处索要生活费,与闻讯赶来劝阻的苏志刚发生争吵,随后赶到的苏文才责问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以后,结果,王斌余认为还是得杀,于是就去杀了.
如果这种揣测有一定道理,那么,我就可以继续揣测,在此之前的任何时段里,这个几乎靠出卖劳动力也无法维持生计的农民,一定无数次想到过“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它在无数次发问以后,都回答自己说:“活着.”因为这个承担着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的中年男人知道事情不那样简单,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选择问题.他决定活着.
只有在“活着”比“死去”更加无法忍受,甚至于丈夫与父亲的双重责任也无法让他忍受活着的屈辱的时候,他才蓦然提出“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于是,事件发生了.